法官傳老張到法庭作證,老張請求法官收回成命,
法官:什麼理由??
老張:我在公司上班.
法官:你認為公司不能一天沒有你??
老張:正好相反,我怕老闆發現公司有沒有我都無所謂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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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riel789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