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個女學生阿珍, 在她滿18 歲的那天立即去考駕照,
駕照考到後的那幾天,就四處逛,終於在路上遇到了警察,並且對著她的方向招手。
一開始她不以為意,以為不是跟她招手, 接近警察時,
警察就對她說:妹妹我在跟妳招手啦!
然後,警察就開始說她剛剛違規的事項

(好像是紅燈右轉之類的),

學生一直乖乖的聽著警察的訓話,半小時後,警察看她表現的態度還算不錯,就對她說:「看在妳態度還不錯的份上,我開妳最輕的罰款好了。」
學生在領了紅單後,也迅速的離開了。
幾天後,學生到了監理所繳罰單錢,新台幣 $ 100元
學生就開始好奇想知道『最輕的罰款』是啥違規事項勒?
就請監理所的人員查詢一下,等監理所的人員查到之後,
就笑了出來,並對著"女學生"說:「妳違規的事項是...打赤膊騎車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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